一、課程目標
培養丙類「輔具評估人員」應具備之輔具專業知能與素養,透過理論與實務及實習課程,掌握評估之基本原理、方法、流程及評估操作。
二、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三、主辦單位
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四、參訓資格
領有聽力師考試及格證書,且同意完成受訓後列入資訊公開之輔具評估人員人才資料庫,
依法可任丙類輔具評估人員者。優先錄取順序如下:
1.服務或即將服務於各縣市輔具資源中心專任人員。(需單位推薦,優先錄取)
2.服務或即將服務於各縣市輔具資源中心兼任人員。(需單位推薦,第二優先錄取)
3.服務於各縣市醫療復健輔具中心專任輔具服務人員。(需單位推薦,第三優先錄取)
4.服務於各縣市醫療復健輔具中心兼任輔具服務人員。(需單位推薦,第四優先錄取)
5.曾從事政府輔具評估業務、現職非輔具廠商從業人員,且未來有意願參與政府輔具費用
補助評估工作。(請檢附輔具評估工作經歷及服務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第五優先錄取)
6.目前非輔具廠商從業人員且未來有意願參與政府輔具費用補助評估工作者。(第六優先錄
取)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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